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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高法:将统一死刑适用尺度 不是立即执行的死刑均判死缓 |
编辑:浙江同城律师事务所 时间:2011/06/25 字号:大 中 小 |
摘要:最高法:将统一死刑适用尺度 不是立即执行的死刑均判死缓 |
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公布的《人民法院工作年度报告(2010年)》中透露,死刑复核工作已进入规范运行、稳定发展的阶段。人民法院严格掌握和统一死刑适用标准,确保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。 报告显示,人民法院坚持死刑二审案件全部开庭审理,严格证据审查判断,确保证据确实、充分,切实把好死刑案件的事实关、证据关、程序关、适用法律关。人民法院将加强对死刑适用的指导,统一死刑适用尺度,努力使复核的每一起死刑案件都经得起历史、法律和人民的检验;按照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要求,对具有法定、酌定从轻、减轻情节的,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;不是必须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,均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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